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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招转培骗局!人社部门严查虚假招聘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6-21 07:10:3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地人社部门, 将规范整体人力资源市场的秩序, 对虚假网络招聘展开打击行动, 随之集中公布了一批具有违法性质的典型案例。

一、“招转培”就业欺诈案例

(一)

山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招转培”案

基本案情

山东有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它借助校园招聘、招聘平台以及微信朋友圈之类的途径发布信息, 采用冒用尚诚等别的公司名义这种方式, 去吸引人员前来应聘, 使其转变为要收费培训的对象, 进而缴纳高额学费。经过核查证实, 这家公司存有虚假招聘的情况, 还未经许可就从事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 并且以职业中介、培训作为幌子来牟取不正当利益。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 对该公司作出了关闭、停止办学, 以及退还所收费用、罚款52.08万元等处罚。

警示提醒

一些法律法规, 像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清晰明确地规定, 要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职业技能培训, 那得依照法律去申请行政许可, 进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涉案的公司呢, 借助虚假招聘这种方式, 私自开展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业务, 还凭借此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这严重地侵害了求职者的就业权益。这类案件里的求职者大多是高校毕业生, 所以要高度警惕“高薪招聘”“零经验入职”“带薪培训”等求职陷阱, 以此来提高防范意识。

(二)

深圳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转培”案

基本案情

对深圳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过调查得知, 该公司借助招聘平台发布了“视频剪辑”“品牌推广营销”等有着很高薪资的岗位信息, 凭借“代招聘”“岗前培训”当作理由, 诱导那些想要找工作的人签订《就业指导协议》, 协议里约定要分阶段支付24800元的培训费, 还做出会在培训完后推荐工作的承诺。那些参与培训的人经过实际的参与之后发现只是代招聘, 于是提出退还费用却遭到拒绝, 进而向人社部门去投诉这件事。经过核查确定, 一共有9个学员参加了培训, 涉及的费用达到22万多元。因为属地人社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所以进行措施, 责令其停止办学, 要求退还全部违法所得的22万余元, 并且还按照相应内容, 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总计22万余元。

警示提醒

包括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清晰明确地规定, 要是擅自开展民办学校的举办活动, 那么就要由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责令其停止办学行为, 还要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并且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案揭示出了“招转培”这种违法行为的典型样式, 也就是凭借高薪招聘信息来吸引客源, 在面试过程中否定求职者的具体能力从而制造焦虑情绪, 接着以培训上岗作为托词来收取相应费用。求职者需要提升警戒意识, 务必坚决做到“三不”, 即不支付任何前期阶段所产生的费用, 不执行任何不明不白的贷款办理,不签署不属于劳动合同范畴的不合理协议。一旦碰到强制培训以及违规收费等情形, 要及时依据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未经许可从事

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活动案例

(三)

山东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案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 有求职者借助微信小程序“航运e家”跟山东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这家公司收了3000元中介费, 承诺给求职者安排上船工作, 之后却逾期未能履行约定, 还用各种理由拖着不退中介费。在核实之后发现, 该公司在没有依法获作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状况下, 擅自开展了职业中介经营活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3000元, 还予以罚款15000元。

警示提醒

法律法规如《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明确规定,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应当依法去申请行政许可, 进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求职者理应选择有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正规机构, 对于其所发布的招聘岗位, 可以借助官网、官微等诸多渠道去查询核实。

(四)

清远某公司未经许可开展劳务派遣案

基本案情

经调查, 清远有一家公司, 在没有获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状况下, 跟当地60多家单位签订了《劳务服务合同》, 把和该公司构建劳动关系的800多名劳动者派遣到合作单位去工作, 这些被派遣的劳动者要接受合作单位的日常管理以及工作调遣。这家公司经营三年多的时间以来, 总共收取了劳务服务费92万多元。属地人社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对它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掉全部的违法所得92万多元, 并且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138万多元, 罚没加起来总共230万多元。

警示提醒

于劳动合同法, 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中, 有着明确规定, 那便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时候,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去申请行政许可, 要是未经许可就擅自进行经营的行为, 那么便会由人社部门责令停止这一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获取的利益, 并且要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要是不存在违法所得的情况, 那么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要依法持有证件进行经营, 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在选择合作机构之际, 应当注意核查其许可资质, 以此来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五)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_招工_打击虚假网络招聘

佛山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开展劳务派遣案

基本案情

经过调查可知, 佛山有这么一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于不曾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状况下, 朝着某光电公司、某医疗器械公司、某电器公司等等的用工单位去派遣劳动者, 接近百名, 时间持续了两年, 并且凭借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来开具税务发票, 属地人社部门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没收了全部算得以万作单位的违法所得3万多元, 处以了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3万多元, 被罚没的总计7万余元。与此同时把相关线索移送到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要求这家公司去补缴税款14万多元。

警示提醒

劳作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清晰规则, 未经答应私自运营劳务差遣事务归于违法行为, 本案里, 该公司不光面临人社部门的行政处分, 还因开具不契合规则的税务发票被税务部要求补缴税款, 支付了双重违法价值, 在此提示, 劳务差遣许可证失效后持续运营、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则请求答应或办理备案的, 都归于违法行为, 须承当相应法律结果。劳务派遣单位, 应当提升法律方面的意识, 且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具备相应证件来开展经营活动;用工单位跟劳动者, 要谨慎、慎重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合作机构, 以此防止自身权益遭受损害。

(六)

惠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伪造许可证开展劳务派遣案

基本案情

惠州某县的人社部门, 在巡查的过程当中, 发现了惠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存在涉嫌违法派遣劳动者的情况。进一步查证探究之后得知, 该公司在并没有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之时, 把其他公司用于许可证当作修图对象处理, 伪造出假证来了, 靠着这个当作资质证明方面呈现给到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达成了一定劳务的合作计划。没有经过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 就进行招工同时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人次差不多达到接近60人五百, 还收取了总计金额大约可达略到一百到二十万差不多少118万余元的服务费用。属于当地的人社部门按照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没收了违法所得118万余元,并且还处在违法所得的一倍的罚款118万余元, 罚没整体叠加数额总共计算达到237万余元。该公司涉嫌伪造许可证的行为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警示提醒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是必须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要是伪造、变造许可证去从事劳务派遣, 不但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以及高额罚款, 而且还可能因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工单位在挑选劳务派遣合作机构的时候, 一定要通过人社部门官方渠道去核实其许可证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要谨防出现假证欺诈的情况。

三、非法扣押劳动者证件、

违规收取劳动者费用案例

(七)

淄博某艺术学校扣押劳动者证件案

基本案情

有一名所属某高校的毕业生, 和淄博的某艺术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 协议里约定该毕业生要入职这所培训学校去从事教学方面的工作。这所培训学校以办理入职手续需要核对相关证件作为理由, 要求该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以及教师资格证, 之后却扣押这些证件, 一直都不归还。经过核查证实, 这所培训学校扣押该毕业生证件这件事是真实的, 其行为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所规定的, 那般规定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属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 责令这所培训学校立刻退还所扣押的证件, 并且要修订现有的规章制度。该培训学校已积极整改。

警示提醒

法律法规像劳动合同法等明确规定有, 任何单位以及个人没有权力去扣押劳动者身份证, 此外还有毕业证以及资格证等这类个人证件。高校毕业生这类求职者需要强化法律意识, 要拒绝“潜规则”, 要是遇到扣押行为的话, 应该马上去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

济宁某服饰有限公司违规收取费用案

基本案情

济宁有一家服饰有限公司, 在展开招聘进程当中, 朝着某高校毕业生收取了报名费用、服装费用、体检费用、押金等共计300元, 还凭借着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面试的安排, 并且拒绝把已收取的费用退还回去。等到经过核实, 可知该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承诺了“高薪资、低门槛”, 还诱导求职者去缴纳各类费用, 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属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责令该公司马上停止非法的招聘活动, 并且退还求职者全部的费用。如今该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 还删除了相关的招聘信息。

警示提醒

《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清晰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发布招聘资讯或者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讯息, 理应现实、合法。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 不许责令劳动者给予担保亦或以别的名堂收取钱财。身为求职者, 提议优先抉择各级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信誉不错的大型招聘平台来获取招工消息, 提防异常高薪以及“零要求”职位。碰到收费要求之际, 果断拒绝, 即刻举报。

四、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九)

东营市某劳务有限公司违法签订劳动合同案

基本案情

东营市有一家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去压缩用工成本, 和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等合同到期之后再去进行续签。经过核实, 这家劳务公司跟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一年期劳动合同这件事是真实的, 然而呢, 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当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属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责令其去改正。现在这家劳务公司已经完成了整改, 和被派遣劳动者依法签订了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警示提醒

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等明确规定, 要求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目的在于保障被派遣劳动者获取相对稳定的工作预期, 减少工作不稳定给劳动者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若求职者遇到此种情况, 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以此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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