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浔区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意见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浔就创联发〔2018〕1号)、《南浔区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及高校大学生在浔实训管理办法》(浔就创联办发〔2020〕3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好补贴政策,实训生活补贴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起到2022年6月7日止,共7天。
四、联系方式:0572-3950235。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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