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其他来访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法院诉讼活动、诉讼服务有序开展,我院对进入本院机关、矛调中心法院窗口及人民法庭办理业务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如您需要办理立案、查询或咨询,建议优先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0572-12368司法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进行。 ▲识别二维码进入浙江移动微法院 2.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正在隔离期间等受疫情影响原因,无法到人民法院参加有关诉讼活动或确实无法通过网上开庭、调解的,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热线0572-12368、浙江移动微法院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人民法院将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识别二维码查询14天内行程 3.确需线下办理相关业务,请按照“亮码、测温、戴口罩”的防控要求,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办理相关事项登记。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报告显示异常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访者,请主动申报、暂缓来访,对健康码为绿色、但是行程码带“*”的一律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入院。 4.来院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来院开庭的,请在庭审开始前10分钟到达即可,不要过早滞留在审判公共区域;来院开展其他诉讼活动的,请尽量选择错峰时段到院办理,以避免人员过于聚集。 5.群众可以前往附近已建成的“共享法庭”寻求帮助,开展相关诉讼事项。 特别提醒:如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特殊时期,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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