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第一天
在欢度春节假期的同时
可千万不要忘记保护蓝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哦
▌2018年6月1日起 湖州全域实施“双禁”
根据湖州各县区人民政府已分别下发的《关于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的通告》,2018年6月1日起,区(县)行政区域内将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城市建成区、农村地区也不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在湖州
“双禁”早已深入人心
然而
还是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菱湖派出所
01 2022年1月10日16时许,菱湖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排查走访工作中发现菱湖镇某烟花爆竹店的经营者徐某初在仓库内违规存放各类烟花爆竹。经民警现场清查,共查获烟花爆竹十余箱。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徐某初至菱湖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徐某初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双林派出所
01 2022年1月29日14时许,双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黄某良、严某良在双林镇花城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黄某良、严某良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2 2022年1月31日11时,双林派出所民警在双林镇万顺苑小区查获吕某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3 2022年1月31日18时,双林派出所民警在双林镇倪家滩村查获王某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4 2022年1月31日18时,双林派出所民警在双林镇雉头村查获朱某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5 2022年1月31日19时,双林派出所民警在双林镇花城村查获严某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6 2022年2月4日19时,双林派出所民警在双林镇跳家扇村查获吴某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7 2022年2月4日19时,双林派出所民警在双林镇菜市场查获傅某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练市派出所
01 2022年1月25日18时许,练市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在练市镇郭家桥新村附近,有多人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行为人沈某明、陈某祥、朱某林、李某生、皇某美、沈某娜等6人在练市镇庄家村郭家桥各自家门前,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上6人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2 2022年1月20日,练市派出所民警在练市镇丰登村查获沈某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3 2022年1月26日,练市派出所民警在练市镇庄家村查获李某芳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4 2022年1月29日,练市派出所民警在练市镇召林新村查获诸某华、吴某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5 2022年1月29日,练市派出所民警在练市镇新联村查获纪某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06 2022年2月4日,练市派出所民警在练市镇达井村查获姚某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罚款处理。
旧馆派出所
01 2021年12月11日9时30分许,行为人董某学因庆祝乔迁,在新居门前违规燃放2盒烟花,被旧馆派出所巡逻人员当场查处,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02 2021年12月14日9时20分许,行为人张某根、邹某月因乔迁新居为取“兆头”,在新居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旧馆派出所按照《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03 2021年12月23日11时许,行为人沈某三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盒,被巡逻人员当场查处。旧馆派出所按照《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违反了“双禁”规定
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双禁”的处罚
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销售、燃放和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对违法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湖州
“双禁”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
理念早就深入人心
那么为什么要实行“双禁”呢?
且听小编给大家算一笔账
安全账
不管是储存还是燃放烟花爆竹,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实行“双禁”前因为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受伤、财产受损的案例时有发生。而全域、全时段实行烟花爆竹“双禁”后,县域内的炮仗声没了,因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持续保持为零,耳根更清净了,安全更有保障了。
经济账
烟花爆竹并不便宜,少则几十上百,多则成千上万,除了春节,红白喜事都要燃放烟花爆竹,付出的金钱代价并不小。一旦发生因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更是一大笔开销。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呢
小编来告诉大家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知识
01 造成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严重污染空气。与此同时,有害气体还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02 引发火灾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3 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
04 产生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05 造成资源浪费
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时也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
06 产生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最后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
让“双禁”成为一种习惯
一起过个“清新”的新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爱护环境,从我做起
让湖州大地天更蓝、水更绿
南浔区“扫黑除恶”线索
举报方式
南浔区公安分局:
0572-3010110/17305720789
或直接拨打110
审核:茅宇铭 编辑:沈旭蔚、赵沈思远
素材来源:菱湖派出所、双林派出所、练市派出所
声明: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与此不符的,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