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至龙岩市零工市场的项目用工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龄40周岁(含)以下;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不限; (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五)具备公共就业服务相关从业经历,熟悉窗口接待、政策咨询或用工对接等服务流程; (六)能适应节假日轮班及高频次外出推广,具备良好的群众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注:因岗位性质,该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并需参与节假日轮班。 报名者除符合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党纪、政务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银行信用良好;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公司岗位分配安排。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公开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健康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3.报名材料: (1)《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用工人员报名表》(文末附件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 (3)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境)外院校留学生按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的学位认证证书电子版; (4)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报名者按以上要求,将材料打包至文档中,按“零工市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lyrlzyyyb@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收集整理报名材料并对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后报考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综合能力,不限于思想政治、协调组织、应急应变、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交往能力; 3.考试成绩的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考试时间和地点:由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四)健康体检 体检人数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及其它原因无法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岗位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提出聘用职位的建议人选,重点考察确定人选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综治、银行征信问题及个人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等。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有权不予聘用。 (六)研究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过规定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后,由本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入职。 (一)本聘用不具有市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身份,不得调整岗位性质,不得调动至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不具备参加市属国有企业遴选的资格。 (二)本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待遇标准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到指定工作地点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就职,如遇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被聘用人员应当服从公司安排或调配。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全过程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7-329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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