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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自建房监理公司的公告

来源:聚才人才网 时间:2026-05-06 00:00:00 作者:聚才人才网 浏览量:

为规范我区自建房建设管理,强化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防范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相应资质的自建房监理公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建房监理服务工作,充实自建房监理服务力量,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服务内容

1、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具备自建房监理能力的监理公司,本次招聘不设数量限制,根据报名审核、综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选监理公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建房监理服务任务,服务期限另行约定。

2、服务内容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城镇自建房(含新建、改建、扩建)、既有房屋加装电梯项目的全过程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自建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策要求,把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流程规范等核心环节,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组建专业监理团队,配备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明确岗位职责,制定针对性监理方案,结合自建房建设特点开展监理工作,重点覆盖各乡镇(街道)自建房项目。

参与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监督落实,重点核查地基处理、墙体砌筑、屋面施工等关键环节的施工方案。

对进场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查验,核查规格、型号、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杜绝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实体,建立材料查验台账,留存查验记录。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规范填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及相关记录,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施工、冒险作业等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对照相关标准出具监理意见,协助我局及乡镇(街道)开展自建房质量安全复核,整理完善监理资料并按要求归档,配合做好自建房及既有房屋加装电梯监管台账建立、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协助我局开展自建房建设政策宣传、技术指导,解答建房户及施工单位关于自建房监理相关疑问,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相关矛盾纠纷,配合我局及乡镇(街道)开展自建房质量安全巡查工作。

严格遵守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及监理行业规范,服从我局及乡镇(街道)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按时完成各项监理任务,定期提交监理工作进展报告,主动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应聘监理公司资质及相关要求

1、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监理相关内容,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监理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受到住建部门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企业信用评价符合行业相关要求。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及内部管理制度,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监理设备及充足的监理人员,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内自建房监理服务需求,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认同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服从我局及乡镇(街道)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愿意积极配合开展自建房监理及相关辅助工作,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二)专业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本公司在岗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兼职,具备相应的自建房监理经验,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监理团队人员配置符合相关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自建房施工流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安全管理要求,其中至少有2名及以上人员具备1年及以上农村自建房监理经验,能够熟练开展现场监理及资料整理工作。

具备开展自建房监理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监理相关工具,规范撰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资料,具备完善的监理资料归档能力。

(三)其他要求

3年内有农村自建房、低层住宅监理服务业绩者优先,有自建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相关监理经验者优先,能够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报告等)。

能够按照我局要求,及时调配监理人员,保障监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监理人员能够适应乡镇(街道)、农村施工现场工作节奏,服从工作调配。

愿意接受我局的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局有权终止合作关系,情节严重的,列入本行政区域内自建房监理服务黑名单,限制其后续参与相关监理工作。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收费标准,结合本行政区域内自建房建设实际情况、监理工作量及服务质量,采取面议方式确定,费用支付方式另行约定,监理公司需出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具体可参考相关收费文件标准合理协商。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需注明公司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人员配置、监理业绩、服务能力等,重点说明自建房监理相关经验);

2.相关证件扫描件(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团队人员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3.近3年内自建房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报告、监理总结等,如有);

4.监理服务方案(需明确监理团队配置、监理流程、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服务承诺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报名事宜);

6.公司信用证明材料(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信用评价报告等)。

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邵阳市双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宁三巷富华宾馆对面)

3.报名方式:请报名单位将报名相关资料直接送至双清区住建局208号资料室或扫描PDF发送到88452647@qq.com

4.联系人:程伟平

(三)其他说明

报名截止时间:5月13日下午5点30分

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综合评审,结合公司资质、业绩、服务方案、人员配置等情况择优确定中选公司,评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中选公司,未中选公司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中选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局签订监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期限、服务标准、费用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服务地点:本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自建房、加装电梯施工现场及指定工作点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监理服务,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追究相关责任。

五、注意事项

1.应聘公司需确保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限制其后续参与我局相关招聘工作;

2.报名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公司自身原因未接到评审、通知等相关事宜,视为自动放弃;

3.中选公司需严格按照监理服务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若出现履职不到位、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住建部门处理;

4.报名资料内无联系人及电话的将不予报名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邵阳市双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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