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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女生求职遇就业歧视,限制生育等现象引关注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12-31 22:03:2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面试西部某省级中医院宣传部一份工作时,刚毕业的新闻学研究生张纯,被要求,我们可以录用你,不过做这个工作要承担扛机器、拍片子的任务,且你5年内不能要孩子。

“这分明彻彻底底是实打实的就业歧视生育歧视呀!”张纯极为气愤地讲道,在招聘之际用人单位还曾经清清楚楚地说出想要招聘男生,“然而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人前来报名,迫不得已才录用了我”。

恰值毕业季的时候,有不少应届毕业的女生有着和张纯相类似的经历。在最近这些日子里,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活动管理促进妇女就业工作的通知》,直接针对就业歧视里的种种现象,该通知明确地提出要求,引导用人单位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时,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在招用人员的过程当中,都不可以优先考虑性别,不可以把限制生育当作录用的条件。

今年2月21日,人社部等人九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也就是下方简称的《通知》,要求各个单位在招聘进程当中,不可以限定性别,除了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形之外,或者性别优先,不可以凭借性别作为理由去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可以询问妇女婚育状况,不可以把妊娠测试当作入职体检项目,不可以将限制生育当作录用条件,不可以有差别地去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小楠认为,我国已有明确指明不要有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可却缺少对就业性别歧视概念的说明和具体歧视行为的罗列。上述通知进一步清晰了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借详举出“六不得”进一步弄清楚了就业性别歧视判定标准。特别是针对实际里普遍存在的问题,明确规定“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把妊娠测试当作入职体检项目”等,对现行法律作了进一步的明确阐释,这将有助于减轻当前基于婚育状况的就业歧视。

“女同学面试几乎都会被问到婚育问题”

“你结婚了吗?有没有男朋友?近期打不打算要小孩?”

2018年,余羽换工作,面试了5家单位,每次都被问到那些问题,有3家单位称若要小孩,就会拒绝她 ,余羽在职场打拼9年,对这般遭遇不陌生,尚未婚育的她,30岁,为此感到尴尬且无奈 。

余羽透露说,在进行面试之际碰到这些问题时,会觉得于求职的竞争当中被增添了更为繁多的条件,“有的是女生在面试之时各个方面均吻合要求,然而最终公司人事给出回复,在综合考量以及风险评定之后认为不合适,问题大多出现在婚育状况这一方面”。

已经进入工作岗位的女性同样遭遇生育方面问题使个人受到困扰,近日,河北传媒学院在其内部所制定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引发了大众广泛的关注,该文件提及,女职工怀孕时必须要“达到规定的服务年限之后,依照个人申请、按照生育一胎或者二胎的不同比例进行排队、由单位党总支书记(处室负责人)签字,再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备案”,对于没有进行报备而怀孕的女职工进行“全校通报开展批评教育 ,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以及评定职称资格” 。

这样一项规定一经颁布,便引发广泛质疑,大众舆论觉得那个文件侵犯了职工所拥有的生育权还违背了相关法律。在6月29日的时候,河北传媒学院发布了”情况说明“并且表明,学校已然撤销了上述规定。

已婚未育女青年更易遭受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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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的金鑫讲,在她去面试的将近10家单位里头,有差不多一半是因她处于已婚但未育的情况而把她给拒绝掉了。“我真心想要当面对面试官讲,现在不被允许问这个问题了!”提及求职的经历,金鑫满心都是委屈。

在2017年,智联招聘针对全国将近13万名职场人士展开了调查,调查显示,有22%的受访女性觉得就业里性别歧视现象严重,这一比例比受访男性高出了将近8%。《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表明,在那些深刻体会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女性群体当中,25至35岁既是个体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生育的高峰期,处于这个阶段的女性在就业时感受到的性别歧视最为显著。已婚却没有子女的女性面临生育的“风险”,更容易遭受就业性别歧视。

确实是这样,《通知》当中,除了对各个单位提出要求,便是在招聘这款工作进程内不能够去询问妇女有关婚育方面的状况,除此之外,也清楚地去构建并且将其健全,从而形成女性劳动者用以维护平等就业权利的一种机制。

从刘小楠的认知角度来讲,推动平等局面的形成,在党和政府最近几年的时间里,始终是持续予以关注的议题范畴。在2013年的时候,《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清晰地表明,要对招人用人制度加以规范,将城乡、行业、身份、性别以及其他一切会对平等就业产生影响的制度阻碍和就业歧视予以消除。到了2017年的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就业方面需要去处理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这些问题。强调在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消除性别歧视和身份歧视的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了政府工作报告 。

解决女性就业生育歧视需要破除多道门槛

那曾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金鑫讲,“现今企业极为实际,聘请一个人需耗费人力成本以及培养成本。倘若她怀有身孕,短则四个月,长则大半年会致使一个岗位空缺,工作无法开展,人力成本也不会削减。”。

“鉴于工作稳定性的因素,这些问题我们无一例外都会询问。”一位在人力资源工作领域耕耘多年的人士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透露,社会招聘的核心实质是获取已然成型的劳动力,还要尽可能防止人员出现浪费的情况。倘若有一位女职员在被招录之后立刻怀孕,或者原本就已然处于怀孕状态,企业将会展开更为周全的考量。

刘小楠觉得这些没办法成为女性就业受阻碍的原因,解决女性就业里的生育歧视得破除好多道门槛,她举了个例子,国家全面二孩政策施行以来,各地普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了修改,把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成“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然而,很多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未明确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是不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这导致用人单位负担加重,使得用人单位不愿招聘未生育或可能生育二孩的城镇女性 。

刘小楠觉得,针对女性个体所存在的“生育成本”,应当经由“社会整体”予以补偿,这补偿涵盖了由国家、还用单位以及男性一同承担。刘小楠讲,对于禁止性别歧视、婚育歧视而言,这是中国批准的国际公约的要求,是中国国内法明确规定的,并且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 。

刘小楠介绍,依据九部门《通知》要求,能借助畅通窗口来访接待、建立三条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方面的举报投诉;明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等部门,针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通过健全行政管理机制、加大监督及处罚力度,对于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予以罚款,还将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这些举措有利于对用人单位形成引导、教育和威慑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年末的时候增设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通知》还要求,通过积极的方式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给予法律咨询等法律方面的帮助,为符合条件的妇女予以法律援助,支持权益遭受侵害的妇女以积极的态度去进行维权。

(应受访者要求,张纯、余羽、金鑫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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