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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女生求职遇生育歧视,人社部多举措规范招聘行为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12-31 13:03:0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刚毕业的新闻学研究生张纯,在西部某省级中医院宣传部面试一份工作时,被要求,我们可以录用你,不过做这个工作要扛机器、拍片子,并且你5年内不能要孩子 。

“这完全就是针对就业的歧视,针对生育的歧视呀!”张纯满脸气愤地讲道,在进行招聘之际,那家用人单位还曾经清清楚楚地表明想要招聘男生呢,“然而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人前来报名,他们迫不得已只能录取我啦”。

到了毕业的时节,好多应届毕业的女生有着和张纯相类似的经历了。最近,北京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把招聘活动着手管理得更好从而推动妇女能就业的工作通知》,直接指出就业歧视里的各种现象,通知清楚地要求引导 hiring units 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制定招聘 plans、发布招聘 info、招用人员的进程中,不能优先考虑性别,不能把限制生育当作录用condition 。

今年2月21日,人社部等九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通知》,要求各个单位在招聘进程里,不可以限定性别,那种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形除外,或者性别优先,不可以凭借性别当作理由去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可以询问妇女婚育状况,不可以把妊娠测试当成入职体检项目,不可以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可以差别化地提升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刘小楠是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其看来说,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于就业性别歧视虽明确禁止,然而却缺少对就业性别歧视概念以及具体歧视行为的界限划分与列举。上述通知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进一步予以明确,借由列举“六不得”对就业性别歧视判定标准进一步清楚确定。特别是针对现实里普遍存有的问题,把不准询问妇女婚育状况、不准将妊娠测试当作入职体检项目等明确规定出来,作出了现行法律的进一步清晰解释,使得基于婚育状况的就业歧视频现的当前状况能够得到缓解。

“女同学面试几乎都会被问到婚育问题”

“你结婚了吗?有没有男朋友?近期打不打算要小孩?”

在职场摸爬滚打9年的余羽,对2018年换工作时的那段经历并不陌生,当时她面试了5家单位,每次都被问到那些问题,其中有3家单位称如果她要小孩,就会拒绝录用她,而30岁还未婚育的她,面对这样的遭遇,感到尴尬又无奈。

身具余羽身份者坦率表明,于那面试期间碰到这般些问题,会生出一种在求职竞争里头被额外增添更多条件的感觉,“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有的女生在面试之际各方面均契合要求,然而最终公司人事给出回复,经综合考量以及风险评估之后判定不合适,问题大多出现在婚育状况这个方面” 。

对于已经入职这儿的女性而言,她们也会遭受生育方面问题的困扰。近日,河北传媒学院内部所制定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有这样一项表述,女职工要是怀孕了,必须得“达到规定的服务年限之后,依照个人申请,分别按照生育一胎或者二胎的比例去排队,单位党总支书记(也就是处室负责人)签字,然后报给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对于那些没有进行报备的怀孕女职工,会实施“全校通报批评,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还有“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以及评定职称”的举措。

这个规定一经出台,便广泛受到质疑,舆论觉得那份文件侵犯了职工的生育权利,违背了相关法律。6月29日那天,河北传媒学院发布了“情况说明”,表明学校已经撤销了上述规定。

已婚未育女青年更易遭受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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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36岁,她说,在她面试的将近10家单位中,并且这些单位接近一半是因为她已婚但还不曾生育就拒绝了她啦。“我真心想要当面向面试官讲,现在是不容许问此问题的呀!”提及求职经历,金鑫满心都是委屈咯 。

在2017年,智联招聘面向全国好几近13万名职场人士进行开展的调查展示出来一种情况,有22%的受访女性觉得就业的时候性别歧视现象很严重,比受访男性要高出差不多近8%。那份名为《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表明指出个事儿,在此当中那些深度感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女性群体里,25到35岁这个阶段既是个体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也是生育的高峰阶段,处于这个时期的女性在就业进程中感受到的性别歧视是最为显著明显的。已婚却没有子女的女性面临着生育的那份“风险”,更加容易遭受就业性别歧视 。

实际上,《通知》把建立健全女性劳动者维护平等就业权利的机制明确了出来,此外要求各单位于招聘进程当中不能够询问妇女婚育情形 。

在刘小楠的认知里,推动平等以及消除歧视已然成了党和政府在过去几年间一直持续予以关注的议题,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清晰地提出“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所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与就业歧视”,2017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就业要处理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2018年所作出的政府工作报告里着重指出,需健全一种机制,这种机制是用于劳动关系的协商,要将性别歧视予以消除,还要把身份歧视也消除掉。

解决女性就业生育歧视需要破除多道门槛

有过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经历的金鑫表示,“如今的企业甚是现实,聘请一个人得耗费人力成本以及培养成本。要是她怀有身孕,短则四个月,长则大半载会致使一个岗位空缺,工作无法开展,人力成本也并不会减少。”。

谈及社会招聘,一位多年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士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表示,出于对工作稳定性的考虑,我们会问这些问题,社会招聘的本质是获取现成劳动力,要尽可能防止人员浪费,当聘用的女职员入职后立刻怀孕或者已然怀孕,企业会做更多的权衡 。

刘小楠觉得这些没法当做女性就业受阻碍的缘故,要解决女性就业里的生育歧视得破除好多道门槛。她举了个例子,国家全面二孩政策施行以来,各地普遍更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把产假的计算方式转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然而,好多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没有清晰表明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是不是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负担,致使用人单位不愿意招聘没生育或可能生育二孩的城镇女性。

刘小楠觉得,女性个体的“生育成本”得由“社会整体”予以补偿,是包含国家、用人单位以及男性一同来肩负的。“禁止性别歧视、婚育歧视乃是中国批准的国际公约的要求,是中国国内法明文规定的,还是世界各国的普遍举措,这是不容置疑的。”刘小楠讲道。

刘小楠介绍,依据九部门《通知》要求,其一,可以经由畅通窗口来访接待、建立三条热线这般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其二,明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等部门针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通过健全行政管理机制、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来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予以罚款,并且将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这些举措有利于对用人单位形成引导、教育和威慑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年底的时候增设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通知》提出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给予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法律帮助,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支持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积极去维权 。(见习记者 刘言 实习生 顾航瑜)。

(应受访者要求,张纯、余羽、金鑫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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