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招聘教师1名!
来源:聚才人才网
时间:2023-01-26 14:03:37
作者:聚才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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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师资力量,优化师资结构,解决学校师资不足问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我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教师。小学数学教师1名( 详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月20日。1.报考人员须具备《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4.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5.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技术基本能力测试、面试、笔试、资格复查、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学校公众号(“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上及时公告2.受理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26-28日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见附件3: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整理成一份PDF发至邮箱:852564423@qq.com,材料命名为“学科+姓名+联系方式”。1.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却因岗位特殊需求调整的,考虑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说明: 3≤某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所有考生免专业技术基本能力测试,直接进入面试测试。专业技术基本能力测试时间:2023年1月30日上午1. 专业技术基本能力测试有关安排在学校公众号另行公告。2. 专业技术基本能力测试根据职位类别主要采取面谈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3. 专业技术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4. 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该职位入围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1.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公众号另行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该职位入围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1.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学校公众号另行公告。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学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登陆自行查询。1.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将在学校公众号另行公告。1.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资格。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3.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4.考生务必提前并预留充足时间到达考点,配合完成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身份核查等工作,按防疫要求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5.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学校公众号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937803、13826266833(梁老师)。附件1: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表附件2: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3: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