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
(截图来源:https://rmfygg.court.gov.cn/web/rmfyportal/noticedetail?paramStr=3010305570502714)本院根据申请人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于2022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向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滨河路315号凤凰大厦8楼806室;邮政编码:313000;联系电话:0572-2023768、1381921009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6:30)。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14时00分在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康山法庭(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康山街道敬业路1255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湖州悦文置业有限公司在湖州项目为悦文铂宫,项目位于湖州西南新城二环西路与红丰西路交汇处。项目含酒店、写字楼、商业等。

(项目现状)
据了解,悦文铂宫项目开盘时间2012年10月16日,原预计交房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

(项目现状)
项目在2013年1月已经封顶,但从2014年起就处于停工状态,期间2016年1月疑似工程又开始动工,然后就又死寂一片,具体原因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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