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区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审定小组审定,下列同志已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4日;
联系地址: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浔区南林中路666号浙商回归经济园B2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8室);
联系电话:0572—3013686
附件:2022年南浔区第二批大中专生初定结果公示名单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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