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绩效〔2021〕1837号
市级各预算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了能进一步强化本市的预算绩效管理, 去完善那种科学且合理的事前绩效评估管理体系, 以此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所蕴含的精神, 还有《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19〕212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再结合本市的实际状况, 我局对《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在将其印发出来, 请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9月9日
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把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做好, 促使项目(政策)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得以建立并推动起来, 强化项目库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关系紧密的法律、文件规定, 本办法被制定出来。
第二条 办法里所说的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 也就是事前评估, 是指, 市财政局, 或者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 依据国家以及北京市的政策、部门和单位的发展规划等内容, 运用科学且合理的方法, 对财政支出项目和财政支出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经济性, 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所讲的立项评估决策机制, 指的是, 市财政局, 或者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 运用事前评估的方式, 针对项目、政策预算展开评估论证, 依照相关审核流程,批准立项, 进而进入项目库管理的决策程序, 以及制度安排。
第四条 拟被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财政支出项目, 还有政策, 其适用于事前评估的范围。
第五条 事前评估遵循的原则:
(一)以绩效为导向, 事前评估从绩效导向以及成本控制理念出发, 将必要性以及投入、产出还有效果当作评估重点, 针对项目、政策决策开展综合评估。
(二)将财力进行匹配, 事前作出评估必须树立起财政可持续的意识, 对于新增的重大项目以及政策, 应当充分把财政可承受能力结合起来予以评估, 以此来增强重大项目、政策的可行性以及财政可持续性。
(三)科学要做到规范, 事前评估的时候, 应凭借规范的程序, 运用定性跟定量相互结合的方法, 借助多种途径以及手段, 充分去收集证据资料, 以此保证评估结论拥有科学且可信的特性。
(四)针对客观公正而言, 事前评估应当做到公开, 做到公平, 做到公正。评估主体在进行评估时, 要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 且要秉持公平合理的态度去开展评估。与此同时, 利益相关方不能够对评估过程产生影响, 也不能够对评估结果造成影响。
(五)要做到及时, 且具备高效性。对于事前进行的评估, 需要讲究效率这一方面, 要在确保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条件之下, 及时让评估工作能够完成。
(六)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 一事之前进行评估的话, 要构建起责任约束的机制, 清晰明确各个方面的职责, 清楚地划分权力与责任的边界, 市财政局、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 以及其他部门, 对于自身主导展开的评估工作, 拥有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利, 同时要对评估得出的结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全国以及北京市的政府所制订的, 有关国民经济跟社会发展的规划, 还有方针政策之类的。
(三)财政部所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 北京市财政部门所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部门所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部门(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第二章 事前评估的分类和内容
第七条 依据实施主体来对事前评估进行分类, 会产生这样几种情形, 即由财政部门组织展开的事前评估, 由预算部门组织展开的事前评估, 以及由其他部门组织展开的事前评估;按照评估对象来分类的话, 又分为项目事前评估以及政策事前评估。
第八条 市财政局对存量和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进行评估。
本办法提及的重大项目, 是指资金量较大的财政支出项目, 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 且社会受益面大。本办法提及的重大政策亦是如此, 是指资金量较大的相关政策, 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 且社会受益面大。
年度重大项目、政策的标准由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 市级预算方面的部门以及单位, 针对自身部门还有单位年度当中新增加的重大项目以及政策, 展开相应的评估。实施事前评估的时候, 可以结合可行性研究论证一同来进行。
第十条 别的部门, 像是投资主管部门, 主要针对本部门所管辖领域以内的资金, 在事先展开评估事宜, 能够结合资金申请审批关联工作, 一同予以施行。
第十一条 做项目的时候, 在事前进行评估, 重点要评估的是项目的必要性, 还要评估其可行性, 以及效率性, 同时也要兼顾到项目的效益性以及经济性。
(一)对于项目必要性(30分), 主要去评估, 项目的设立, 是不是跟国家以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相契合, 是不是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符契合, 是否跟行业规划匹配;是不是与主管部门职能有密切关联度,是否存在迫切的现实需求;拟定的立项目标是不是明确且合理, 是不是有确定的评估对象一并存在范围;与其他项目或者政策是否具备交叉重叠情况, 是否历经充分调研以及前期论证, 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区域范畴等。
(二)项目可行性, 这一项占15分。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条件, 看其到底可不可行, 其中包括, 项目的组织机构健全与否,职责分工以及管理制度是不是明确;还要看项目实施方案, 是否具备可行性, 这里面又涵盖计划进度安排, 是否合理可行, 技术方案是不是成熟、先进、经济、高效;另外就是行业备案信息等, 是否齐全完备, 未来实施有没有可持续的条件以及环境方面的保障。再者, 项目投入是否可行, 是否在不同方案当中存在技术标准经济性的比较。
(三)项目经济性方面占15分 , 主要评估项目成本测算依据是不是足够充分 , 成本控制措施是不是科学且有效 , 在既定目标之下投入成本有没有达到最小化程度 , 是不是将替代方案成本节约情 况考虑了进去。
(四)对项目效率性而言含25分, 主要评估项目预期产出, 评估其是否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清晰明确, 评估其是否展现出既定投入水平之下的最大产出, 评估产出数量以及质量是否跟预算申请相契合, 评估产出指标值是否合理, 是否精致化, 是否可量化, 是否具备可考核性。
(五)项目效益性, 这一项占15分。主要评估, 项目预期效益, 是否具备合理性, 并且能不能够实现;是否彰显出, 既定投入水平之下, 最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各项效益, 所对应的指标值, 是不是做了量化处理, 可不可以进行评价;可实现的效益, 是否获得利益相关者的认可。
第十二条 政策在事前进行评估时, 重点在于评估政策的必要性, 还要评估其可行性,以及效益性, 同时兼顾政策的效率性, 还有经济性。
(一)政策必要性占30分, 主要对其进行多方面评估, 包括政策设立是否契合国家以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等, 政府跟市场界限是否清晰, 政策制定主体或牵头主体是不是明确, 职责清不清楚, 事权和财权是否对应, 有没有清晰的受益范围与对象, 政策目标有无前瞻性、稳定性以及引领性, 是否历经充分调研与前期论证, 以及是否在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内。
(二)政策可行性(15分)。先要评估政策实施, 有无明确的组织构架, 运行机制怎样,还有制度保障如何;政策对市场竞争是否有利, 是否契合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 有无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技术路线可行不可行, 先进不先进, 经济不经济, 高效不高效, 有没有通过不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性的优化比较;有没有做风险分析, 有没有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或者有预案;政策资金管理方法明不明确;实施期限之内, 是否具备可持续的组织、资金、技术、社会需求等保障条件以及政策环境;有没有明确的后期退出机制等等。
(三)政策具备经济性这一项可得15分, 当中主要评估考量, 政策有无确立明确且合理适宜的资金分配办法, 在被设定的政策目标情形之下, 投入的总成本其程度有无处于最小化, 成本测算所根据的内容是否具备充分性, 成本控制所采取的措施是不是科学且有效。
(四)政策效率性, 占15分, 来进行评估。主要看政策预期产出, 是不是清晰又明确, 还要看这产出是否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反映出来了。还得审视, 有没有选取关键指标, 这关键指标得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 并且明确了相关指标值, 那指标值有没有贴合行业正常水平, 或是符合事业发展规律。另外, 资金分配结果和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不匹配, 也要考察。
(五)政策效益性(25 分), 主要评估在政策实施周期之内, 预期效益有没有体现出政策所要解决问题的明显改善状况, 是否选取了能够最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效果指标值, 指标值是不是细化、量化且能够衡量, 政策有没有具备可预见的稳定性。
第十三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以及《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 针对产业类政策的事前评估, 着重在市场准入和流出条件、商品与要素流动限制这些, 还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以及生产经营行为影响程度等层面, 展开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章 事前评估的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参与事前评估各方职责:
(一)市财政局承担着拟定事前评估管理办法的职责以及工作流程的拟定工作, 其需要组织开展新增重大项目的事前评估, 还要组织开展政策的事前评估, 并且要指导市级预算部门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同时还需督促市级预算部门开展事前评估工作还要督促市级预算单位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二)市级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事前评估实施细则, 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事前评估实施细则, 市级预算部门开展本部门项目事前评估, 单位开展本单位项目事前评估, 市级预算部门完善项目库管理, 单位完善项目库管理, 并参照事前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排序。
(三)事前评估有关材料由预算申报单位负责准备, 市财政局、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事前评估时, 预算申报单位需予以配合。
(四)别的部门承担起制定所管辖资金事前评估实施细则, 的任务。另外其负责去开展所管辖资金事前评估。
(五)市财政局所组织开展的事前评估工作, 是需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的, 同时也要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市级预算部门加之单位所组织开展的重大项目, 还有政策的事前评估工作, 同样是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的, 并且也能够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参与评估的那些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 会针对评估过程以及被评估对象实施依法监督, 还要进行民主监督。这主要是监督事前评估工作的规范性, 而且要针对事前评估项目、政策发表意见或者建议, 以此供专家组去参考。
(六)应邀请专家参与事前评估的评估论证, 评估专家一般涵盖业务专家、财务专家、管理专家等, 专家要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 深入实际去了解并调查情况, 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保守国家秘密以及被评估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不得对外透露评估结论、咨询意见、争议问题等相关情况, 专家还应遵守回避制度, 不得与被评估单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以及其他应回避的利害关系。
(七)事前评估, 必要时, 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此项第三方机构, 应遵守职业道德, 保持廉洁自律。其不得干预以及影响被评估单位的正常工作。它要遵守保密原则, 对于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比如文件、数据等, 不得对外公布。而且, 不得提前将专家意见、评估结果等, 向被评估单位和相关人员披露。同时, 要自觉去履行回避制度, 以及其他相关纪律啊。
第十五条 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工作流程:
(一)预算部门和单位项目申报。
1.市财政局开展事前评估, 是依据“随申报、随评估、随入库”的原则来进行的。
2.市级预算部门以及单位, 依照年度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 去完成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事前评估, 随后进行项目录入工作, 并且按照预算编制流程, 把拟新增的重大项目、政策报送至市财政局, 以此开展事前评估, 在评估通过之后, 将其纳入项目库。
3.在预算照着执行的开展进程当中, 市级那涉及预算的部门以及单位进行预算方面申请调整操作时候, 得把拟定要新增的极为重大的项目、政策递送到市财政局这儿来。
(二)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处室负审核把关之责, 对预算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政策予以初审, 进而提出初步意见, 把拟列入预算安排的事前评估对象清单以及初步意见送交市财政局绩效处, 还通知预算部门和单位依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同时对申报材料实施指导与把关。
(三)由市财政局绩效处组织评估工作, 该处室不仅要汇总自各预算管理处室提交而来的评估项目以及政策, 还得在报经局领导审批且获同意之后, 负责组建事前评估工作组, 其所组的这个工作组是由分别来自于市财政局绩效处、预算管理处室以及第三方机构之中的相关人员共同构成的, 而后各相关方会依照对应流程去着手开展后续的评估工作。
(四)举行预审会。此次预审会主要是工作组以及专家组去听取预算部门还有单位的汇报, 接着要对所提交的资料开展审核, 继而为其出具补充资料清单。预算部门并且单位需在10个工作日以内要补齐相关评 估计了没, 要是逾期就因没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那些项目、政策会被退回预算行政管理的处室。提交评估资料而且已达到评估条件的项目、政策, 会在30日之内完成事前评估的工作。
(五)(1)召开一场正式的评估会, (2)在这个正式会上, 主要得使专家组, (3)依据预算部门以及单位补充完善好的那份资料, (4)去对照评估指标体系, (5)独立且客观地开展评分工作, (6)还要提出来某种评估意见。
(六)工作组汇总专家组意见, 工作组得出最终评估结论, 工作组在征求预算管理处室意见的基础之上, 工作组形成正式评估报告, 工作组形成评估报告。
第四章 事前评估的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 事前评估的方式有多种, 其中包含专家咨询这种方式, 还有现场调研这种方式, 也有问卷调查这种方式, 另外还有召开座谈会这种方式。
(一)当面对专业性较强、评估难度较大的项目、政策, 且对相关问题存在疑难点时, 可邀请业务域、管理范畴、财务领域等方面的专家, 参与评估论证以及咨询工作, 从而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来进行专家咨询。
(二)有一定物质基础的项目和政策, 在做资料收集时, 收集进程里, 针对这些方面, 能够施行现场调查;通过实地勘察的方式, 去知晓项目的实际真实状况, 这就是现场调研所要展开的活动, 会有此种操作。
(三)为关乎利益相关方的项目、政策, 因其涉及对象繁杂众多, 作用范围广泛无垠, 于资料收集进程里, 则能够采用发放问卷而调查的形式, 朝着利益相关方去打听状况或者征求意见。
(四)举办座谈会, 针对那些工作主体众多、人员分布零散的项目以及政策, 于进行入户培训之际, 在展开现场调研期间, 当举行评估会之时, 能够组织特定人员着手开展起座谈, 以此去了解项目和政策的状况, 进而集中收集来自各方的意见以及建议。
第十七条 于事情发生之前所采用的评估办法, 涵盖了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 还有对比分析的方法, 以及因素分析的方法, 另外还有公众评判的方法, 以及其他的评估方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 是一种分析方法。其做法是开展成本核算, 将全部成本以及效益进行对比, 以此来评估项目与政策的投入价值。它以实现投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当作目标进行实施, 可以体现成本控制要求。该方法应用时, 需要项目单位给予同一技术方案情况下, 按照不同技术标准计算得出的成本 - 效益比率, 用以比较原有方案及替代方案的效益, 进而选择经济性最优的支出方案。
(二)对于绩效目标, 要通过把它将预期实施后果、以往状况去互相比较, 还要和不同部门以及地区的、同类财政费用所新增的安排情形展开对比, 进而针对项目、政策来开展评估, 这一就是对比解析法。
(三)从全面统计影响绩效目标达成与实施成效的内部及外部因素出发, 综合剖析这些内外因素针对绩效目标达成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进而开展对项目以及政策的评估, 此方法即为因素分析法。
(四)公众评判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是指靠着类似专家评估, 抽样调查类方式,对于相关情况去提供咨询意见以及结论支持的评估办法。
(五)其他评估方法。其他能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的方法。
第十八条 对于事前评估方式以及方法的选用而言, 应当秉持简便且有效的原则。按照评估对象所具有的具体情况, 能够采用一种方式、方法来进行评估, 或者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来进行评估。
第五章 事前评估结果及应用
第十九条 事前评估结果:
事前评估结果包括评估结论和评估得分两部分。
评估结论分为予以支持、部分支持和不予支持三种。
哪些项目、政策会被接受支持呢? 是那些必要性充分的, 是那些效率性效益性良好的, 是那些方案具备很强可行性的, 是那些投入经济性很高的, 会被予以支持;另外, 那些具有必要性可效率性、效益性、可行性、经济性存在一定程度欠缺不足的项目、政策, 会被予以部分支持;而那些必要性不充分的, 那些效率性效益性差的, 那些可行性差的, 那些经济性低的项目、政策, 不予支持, 并且半年的时间之内都不可以再次去进行申报标点符号。
专家小组依据评估指标系统, 针对评估内容以及要点开展评分, 进而得出评估得分了。那些评估得分处于60分往上的项目、政策, 会依据评价结论, 得到支持亦或是部分支持;而评估得分处于60分往下的项目、政策, 则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是这样的形势。
第二十条 事前评估结果的应用:
要点在于, 于事情发生之前所开展的绩效评估, 其重点为解决项目以及政策的先期论证事宜, 而评估所产生的结果以及得出的结论, 会作为预算安排时非常重要的参考凭借依据依靠。预算管理专门处事的部门处室, 以事情在前的评估报告以及结论作为基础根据, 把项目、政策纳入到预算决策的程序流程当中, 去安排预算评审的相关工作, 进而开展预算批复方面的工作。
对于事前评估得出结论是“予以支持”的项目与政策, 以及结论呈“部分支持”状的项目和政策, 其应当纳入市级财政项目库实施管理句号。
项目、政策, 具有这样一种情况, 如果事前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不予支持”, 那么在一定程度上, 会对预算部门以及单位的年度预算控制数进行核减。
第六章 事前评估报告及资料
第二十一条 事前评估报告有两部分, 一部分是正文, 另一部分是附件, 详尽格式由市财政局予以统一制定。
第二十二条 事先进行评估所形成的那个报告正文涵盖了被评估对象的基本状况, 评估时运用的方式与方法, 评估的主要范畴以及得出的结论, 相关的建议以及对有关问题作出的说明等众多内容, 报告撰写要做到凭据充分, 真实无暇且完整, 数据精准无可挑剔, 进行分析透彻深入, 逻辑条理清晰, 始终客观公正不含偏见。事先评估报告那作为附属部分应包含项目、政策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单。
第二十三条 有关事前评估的资料涵盖了预算部门所提交的那此前的申报材料, 单位提交的事前申报材料, 预期绩效报告, 事前评估期间、过程里的评估专家意见, 人大代表给出的意见, 政协委员意见等, 上面所说的这些资料须由工作组当作存档使用的资料, 妥善地进行保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市级预算方面的部门以及单位, 还有各区的财政局, 能够依据实际具体情况, 去制订详尽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已经在市委常委会议定的项目、政策不必纳入事前评估范围, 已经在市政府常务会议決定的项目、政策不用纳入事前评估范围。
第二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政策可不纳入事前评估范围。
第二十七条 市级预算部门以及单位, 能够被市财政局赋予相应权限, 针对市财政局所认定的, 那些新增的重大项目, 还有政策, 自行去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第二十八条 以市财政局在本办法发布之前所印发的制度以及办法里, 要是其中存在对于事前评估有着特殊规定的情况, 那么就要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自这个本办法发布的日子开始施行, 《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就是那个京财绩效〔2019〕2129号附件2, 在同一时间废止。
附件:1.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
2.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3.预期绩效报告
4.专家承诺书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事前评估工作规范
6.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7.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
8.事前绩效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意见
9.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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