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为了落实省委以及省政府所提出的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分类开展省级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通知》,还出台了《关于印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指引(试行)的通知》。其分级分类针对重大政策以及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自2025年4月开始,已然对数16个政府投资项目、4项增支政策开展了评估,这些评估涉及资金313亿元,节约了各级财政补助超过40亿元。该厅指导有关市县针对25个预算项目进行了评估,对于评估不通过的8个项目暂缓申报,其相关做法得到了财政部信息采用推荐。
聚焦关键领域,分级评估、分类施策
对于项目以及政策所具有的各异特点,构建起完备的、责任明晰且流程规范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体系。其一,划定评估范畴。只要是打算申报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颁布新增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均要展开评估,要是未通过评估就不准安排预算。其二,明晰评估主体。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由单位自行评估、财政进行审核;基本公共服务提标由财政带头评估;其他重大项目或者增支政策依据资金来源来落实评估主体责任。其三,测算资金需求。对项目建设期进行滚动测算,对运营期进行滚动测算,对还本付息期进行滚动测算,以此来明确全生命周期资金需求,综合起来研判短期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起来研判中长期财政承受能力,进而加强资金统筹。
注重有机融合,制度创新、流程再造
使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与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算评审的统筹衔接得以强化,以此提升工作效能。其一为优化流程设计,把事前绩效评估以及项目预算评审的核心要点嵌入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指引里,增强处室间的统筹协作,避免重复评估、多头审核。其二是规范互认情形,对于依照要求施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且已在必要性、资金测算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不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及预算评审。其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于发改部门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之际,会将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当作必要依据来考量,对于那些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不予批复。
聚焦上下贯通,科学指导、加强审核
于市县维度统一标准,将衡量指标予以量化,把评估方法予以明确,把应用场景予以明晰,以此提升政策具备的可操作性。其一,明确评估逻辑。依据“谁出台、谁评估”这一原则去指导各地展开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秉持当期与中长期相互结合,借助公式化测算进而得出财政可承受能力限额。其二,深化结果运用。市县打算出台的增支政策以及重大项目,只要涉及政府必须承担支出责任的,只有评估通过才能够实施,未通过评估的禁止出台政策或者实施项目,不过能够依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对优先序进行合理调整。其三,强化省级审核。关于市县向上级申报项目,以及出具资金承诺函这类事情,省级方面需要对其评估结论展开审核,要是资金来源没办法落实到位,那么就不会同意其向上级申报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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