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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政策知识问答:是什么、为啥、依据及内容全知道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1-03 07:01:02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工资集体协商政策知识问答

1.什么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按照《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三条规定,工资集体协商是什么呢,它是这样一种行为,即要让职工能够依照法律规定,有秩序地表达出工资方面的诉求,还要推动企业实现健康发展,进而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企业和职工针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并就分配形式等与工资相关的事项,展开平等的协商,最终在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2. 为什么要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职工生活,其主要来源是工资,工资是职工劳动权益以及经济利益的核心所在,还是企业人工成本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呢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哟,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讲,对于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以及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而言,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稳定来说,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呀 。同时呢,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制度呢 。

3.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劳动合同法》,以及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工会法》,协同涉及《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还有包含特定区域规定的《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依据这些直接讲述相关法律规范内规定条目所明确的内容,企业就有必要和职工去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事项上的开展行为。

4. 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应当就本企业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增减幅度的调整;

(三)工资支付办法;

(四)津贴、补贴和奖金分配办法;

(五)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

(六)加班加点工资、医疗期待遇、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变更以及解除的程序,终止的条件,还有违约责任等 。

(八)其他有关事项。

5.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哪些原则?

依据《集体合同规定》所给规定,开展集体协商之际,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理应遵循下述五项原则,其一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相有关规定,其二是以相互尊重为前提并进行平等协商,其三是秉持诚实守信且公平合作,其四是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其五是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

依照《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五条所示,工资集体协商需遵守合法原则,需奉行公平原则,需秉持公正原则,需恪守平等原则,需遵循协商一致原则,要保障职工工资水平跟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契合,要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相适配适应。

6. 工资集体协商有哪几种形式?

主要存在的工资集体协商形式涵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以及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等等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是以企业作为单位 ,依据本企业自身实际情形 ,经由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进而签订本企业工资合同 ,行业 产业工资集体协商 ,是以行业 产业作为单位 ,借助行业工会与对应的经营方代表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签订本行业产业工资合同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依据行政区域来作为单位,像区、镇、村、街道、经济开发区之类,凭借区域工会或者企业工会联合会,跟对应的地区企业主授权组织,依照法律规范来搞工资集体协商,进而签订能覆盖本地区所有企业的区域性工资合同。区域、行业集体合同是适用于小型企业的,一般而言超过5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单独去签订集体合同 。

7. 企业集体协商一般由多少人参加?

按照《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工资集体协商当中,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需要是对等的,一方人数是三人到十一人这个范围,不存在相互兼任的情况,还要另外去确定一名书记员。

如果企业存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那么职工方就应该有女职工协商代表,用来进行相关协商。并且,如果是那种使用劳务派遣工作为员工主体且占比数量较多的用工企业,职工方也应当配备有劳务派遣工协商代表,以此来处理涉及这类派遣工的协商事宜。

8.协商代表如何产生?

职工方协商代表,是由本企业工会予以推荐的,并且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要是尚未建立工会的情况,那就由上级工会去指导企业职工进行民主推荐,而且要经过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才行。

若协商代表出现缺额的情况,此时应当迅速进行补缺。当一方作出更换协商代表这一行为的时候,那就应当要及时告知另一方。

9.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由谁担任?

协商双方各自确定1名首席代表。

企业方的首席代表是由法定代表人来担任的,要是法定代表人因为某些缘故不能够担任了,那么是可以用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协商代表去担任的。

会有关于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的产生办法,对于协商代表而言,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做出指定行为,而在其首席代表方面,如果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来担任时,需通过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来担任,是这样的情况,哟!

企业里,职工方首席代表由本企业的工会主席去担任,要是工会主席因为某些缘故不能够担任了,那可以用书面形式委托别的协商代表担任,要是工会主席职位出现空缺,就由工会负责人来充当,要是还没有建立工会,那就从职工方协商代表当中推举产生 。

协商的双方当中,首席代表能够聘请,熟悉劳动工资方面业务的专业人员,熟悉财务方面业务的专业人员,熟悉企业管理方面业务的专业人员,熟悉经济方面业务的专业人员,熟悉法律方面业务的专业人员,熟悉政策等方面业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顾问。

10.协商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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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代表应当真实反映和代表本方的意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协商意见;

(二)收集、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信息资料;

(三)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四)监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作为协商代表,要保守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所知晓的企业商业秘密,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持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采用威胁手段干扰工资集体协商,不应采取收买手段妨害工资集体协商进程,不可运用欺骗手段影响工资集体协商结果,不得干扰工资集体协商,不得影响协商最终的结果。

11. 职工方协商代表有哪些保障?

双方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视为正常劳动。

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样长的是协商代表的任期,协商代表从开始任职起算,要是其当时还没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限比任期短的话,那么劳动合同期限会 automatically 延长到任职结束的时候。不过呢,在任职期间要是个人有着严重过失或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那就不算在内了。

在协商代表处于任期的这段时间之内,企业要是没有因为法定的理由,就不可以去解除其拥有的劳动合同,或者是降低其本来应得的,诸如工资、福利等这样的待遇。

确实是因为工作上的需要,而对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工作岗位进行变更,此时应当在事前去征求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的意见,并且得征得职工方协商代表本人的同意。

如果职工方协商代表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自身责任以及义务,那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是拥有相应权力去进行更换操作的。要是还没有建立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情况,那么在经过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表示同意之后,是能够去更换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句号。

12.工资集体协商应考虑哪些因素?

双方就工资等事项展开协商并确定,此过程应当契合国家法律规定,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并且要将下列因素用作协商的依据:

(一)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

(二)统计行政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三)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四)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对本地区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进行考量,针对本企业人工成本情形予以思考,回顾上年度人均所得报酬情况 。

(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本企业利润出现增长情况,或者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 ,又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得到提高,在这样的情形下,职工方能够在协商环节当中提出增加工资的合理要求 。

若属企业方,确实因为本企业利润有所降低,导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进而不能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情况,那么企业方可以提出不增加工资或者降低工资这般的方案,然后与职工方展开协商 。

13.工资集体协商有哪些程序?

发出要约,企业方有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权利,职工方同样有此权利,提出方要向对方发出协商要约书,要写明协商的主要内容,要写明协商的时间等,对方在收到要约书之日起20日内得予以书面答复,且在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进行协商。

首先,存在着召开协商会议这一行为。进而,协商会议的主持者是来自双方的首席代表,此主持是轮流性质。也就是说,首次会议并非由随意一方的首席代表予以主持,而是由发出协商要约书的那一方的首席代表来主持。

在协商会议举行的、距离正式开展还有五个工作日的日子之前,企业方面必须,为工资集体协商这件事,创造出必要具备的条件,提供那些,由企业自身所保管或者掌握着的,像工资总额、经营费用、财务状况,还有设备更新计划、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等,一系列相关关联的所有带有信息性质的资料情况。双方各自,都要向对方,予以提供协商方案,以及和协商方案相关关联的信息资料。

(4)拟订草案。双方协商代表,在就工资集体协商事项达成一致情形下。去起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草案说明要附上,其起草之时,既能够由一方来负责起草,又能够由双方共同来进行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之后,提交给到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去审议。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修改确定之后,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审议。有人要就集体协商情况以及集体合同作出说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对集体合同予以审议过后展开表决,从而通过。还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必须经过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通过之后,是由企业方来制作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的,并且要双方首席代表签字,(6)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

首先,企业方要进行报送审核。然后,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之后呢,企业方需要在10个工作日之内把这个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派送到人力资源及其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那里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之后,假使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刻就会生效;倘若提出修改相关的意见,那就应当告知企业去重新进行协商,或者是修改完善。企业这一方与职工对应一方,应当针对修改意见,重新开展协商,或者据此修改加以完善,接着再次报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8)予以公布并实施。企业这一方,应当自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生效开始计算的10个工作日以内,采用书面这种形式,向职工进行公布 。

14.工资集体协商有什么意义?

去构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是用于协调劳动关系的举措,是维护包括那数目众多职工方切身利益还有用人单位层面合法权益相当重要的手段。有着公开情形下、相当公平以及达到合理这般标准状的工资制度还有那工资水平,对稳定这种劳动关系是有帮助作用的,并且也是能够保障用人单位达成持续健康发展状态的。与此同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样是现代企业制度具备的重要特征,现代企业需要经由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严格程度高且有效的运行机制,从而去保证处在分配过程以及分配所产生效果方面具有公平性以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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